古蔺籍人员非必要不应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前往的,须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因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登记拦截的,将参照古蔺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古蔺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未提前报备,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古蔺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
目前已到达云南省边境的古蔺籍人员务必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联系,核实个人报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