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是指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居家隔离环境要具备“一人一户一门”。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应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如身体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工作人员。隔离期间前三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隔离期满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是对相对风险较低的人群实施的的一种医学健康管理。要求被监测人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流动,外出时做好防护。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前三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