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适用于在高于35度天气室外作业的工作人群
适用对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
只要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
今年,泸州市高温津贴仍按每人每天10元到18元的标准发放。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领取条件:
泸州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条件与月份没有关系,主要取决于工作环境的温度,按照高温天气的天数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