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3号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23 10:44:58佚名

太仓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3号通告

  一、对14日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1号通告》(以下简称《141号通告》)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上海来(返)太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娄城防疫”微信小程序“个人自主申报”模块,主动如实填写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经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通行证(来太当日有效)。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太,抵太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根据《141号通告》,来(返)太人员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太。针对沪太通勤情况,我市将于近日内出台相应政策,请及时关注“太仓发布”微信公众号。

  四、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141号通告》第二条要求,强化查验行程码、扫健康码(或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附:

  1.

  2.

  3.“娄城防疫”微信小程序:

  

本文标签: ,疫情  ,太仓  ,通告  ,防控  ,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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