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科学精准调整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内容为浙江省级政策,请以实际执行为准,大家记得电话咨询目的地街道/社区。
《通知》指出,鉴于上海市疫情形势逐步向好,正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向常态化疫情防控转换,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上海市最新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信息,经专家综合研判,现对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对上海市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需满足所在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