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6月7日
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立省高校学生离校返乡协同工作机制,做好重点地区返乡工作对接,提前统计、及时推送相关学生信息,各地疫情防控办具体实施返乡学生的沟通对接、健康管理、人员转运等处置工作。
高校所在地如发生疫情,但未传入高校且经7天以上封闭管理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证明,从学校到目的地“点对点”闭环返乡到家,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不得对上述学生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海来浙返浙学生除外)。返乡学生确需隔离的,各地要加强关心关爱,免除其集中隔离费用(包括餐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