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6日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所需材料:
1.《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原件
3.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
附办理流程:
1. 登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并填写《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 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缓缴申请
3.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缓缴相关手续
4. 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或缓缴期满后,及时进行补缴
温馨提示:
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