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13日02:30接上级推送《关于吉林省长春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邓某某的协查函》,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2日09:30-10:50,乘坐城际1路由唐山站到达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北口站点,后乘出租车去滦南县咀东。2022年3月9日14:00-16:06,由咀东乘坐出租车前往曹妃甸工业区3加鑫鼎台球厅打球;16:06-16:11在春草大药房(昱海蓝湾B区西底商)购买药品;16:11-16:53步行到曹妃甸工业区3加蓝精灵东北农家菜(昱海蓝湾A区南底商)就餐;16:53-16:56曹妃甸工业区3加宝晗超市购物;16:56-17:00步行到达马记板面购买烧鸡,后乘出租车返回滦南县咀东。2022年3月11日22:40-22:50,到曹妃甸区医院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邓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5-5070077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