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48小时做一次,也就是间隔一天做一次。
县区居民及其他在罗人员原则上每48小时应完成至少一次核酸采样。全县公共场所今后在做好场所码查验同时,应同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的,将在扫场所码时作弹窗提醒或赋黄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城区将构建15分钟便民核酸采样圈,按城区每 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屋,居民可在各地布设的便民核酸采样屋免费采样。个人在 24小时内主动申请重复核酸检测的,费用自理,时间界定以采样时间计算。各便民核酸采样屋工作时间与服务人群特点、重点时段相结合,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服务时间,满足群众采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