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消息
六安儿童福利院儿童疫情防控规定
儿童就医流程
1、外出正常就医的儿童,需工作人员陪同,并全程做好防护。回机构时参照外来人员进入院区程序,认真做好测温、消杀等工作。
2、看发热门诊或者在医院住院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回机构前还应当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入住和工作。
儿童健康管理方案
1、新入院弃婴弃儿,协调所属辖区公安部门及时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传染病检测等工作,并在指定地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无异常后,方可办理入院;
2、弃婴弃儿入院后,收入隔离观察室(区),医学观察至少14天,并按业务流程经综合评估后,再进入儿童生活区域安置。隔离观察期间由专人负责陪护,且陪护人员不再接触其他工作人员与儿童;
3、所有在院儿童每天进行体温及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就诊。
儿童外出管理方案
(1)应为在机构外就学儿童划分独立的生活区域,并为其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服务;
(2)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机构生活的儿童,应安置在隔离观察室(区)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转入生活区,并安排专人辅助学习、生活;
(3)机构内生活的儿童在周末及节假日等时段外出探亲的,应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期间外出目的地所在地级市出现1例以上确诊病例的,外出儿童应暂缓返回机构,并按照所在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需返回的,应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并安置在隔离观察室(区)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转入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