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新招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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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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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程序
(一)申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直接征管的企业、税收涉及市县两级分成且市级税收收入占比额较高的企业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生活补助按年拔付,即毕业生工作满1年后的3个月内申请第一年补助;工作满2年后的3个月内申请第二年补助;工作满3年后的3个月内申请第三年补助。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市人才服务窗口初审提出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实地抽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并申请核拨经费。
(三)公示。审定意见明确后,由市人才服务窗口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补助发放。市人才服务窗口在收到补助资金一个月内,发放生活补助。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1.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机关社保中心243窗口、244窗口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市人才服务窗口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至次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经费申请。
市委人才办审定意见明确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