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留淄博过年消费券显示不符合领取条件原因:
一、未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1. 领取留淄过年消费券前,需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时间截止至2月11日。
2. 流动人口登记方法:
(1)关注“淄博户政”公众号;(点击蓝色字体,扫码关注淄博户政)
(2)点击【掌上户政】;
(3)点击【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后根据提示进行登记就可以啦。
二、还未到领取时间:
1月30日至2月11日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的留淄过年市外人员,需要到2月14日才能开始领取留淄过年电子消费券。
三、不符合领取条件:
淄博市“‘淄’在过年”春节消费券所指的市外人员:
一是指户籍不在淄博、春节期间在淄博过年、且于2021年2月11日前在我市进行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市外人员;
二是教育部门掌握的留淄过年的非淄博户籍学生。
同时也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