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经专家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4日5时至10月26日24时,在实施10月23、24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二)》基础上,全区范围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
二、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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