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惠享太白湖消费年”住宿、餐饮、传统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7日—2022年10月中旬(实际时间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确定)。
二、参与范围
(一)参与企业条件
1.在太白湖新区注册的、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传统零售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交易发生地在太白湖新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票的实体住宿、餐饮、零售企业,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
3.商家入驻中国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
4.对于持券到店消费的客户,商家不得拒收本次活动消费券。自身有能力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
5.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6.活动结束后,实际参与活动的企业根据对账数据,开具相关发票。
(二)领券主体
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济宁(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的个人消费者(济宁市民和在济宁市消费的市外人员)。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
消费券发放以建行生活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建行生活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10元、30元、50元、100元4种。
(二)消费券面额及使用规则
10元(支付满50元使用)、30元(支付满100元使用)、5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100元(支付满400元使用)
1.每单消费50元以上可用10元消费券1张;
2.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3.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或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4.每单消费4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或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5.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在住宿、餐饮、零售行业可通用,用券商家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公布的为准。
(三)发放规则
通过“建行生活”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消费券每周五上午10点定时发放,每人每个发券周期每个面值消费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可在满足条件的商家折扣基础上使用(仅限线下到店使用),每次消费限使用消费券一张。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即有效周期为每个周五发放日的上午10:00至下个周五发放日的上午10:00),过期自动失效。上一轮由于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而沉淀的资金,结转到下一轮继续投放。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适当调整活动规则和时间。
(四)领取方式
客户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惠享太白湖消费年”轮播广告页面或“会员有礼—热门活动—顶部图片领券中心”领取惠享太白湖消费年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
(五)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方式核销。
2.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公布的企业名单范围内用券消费。
3.中国建设银行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4.用户参与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5.消费券可在商家自身优惠基础上叠加使用。
6.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7.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8.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用户需在济宁市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建行生活”APP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济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