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联系电话 |
丹桂镇 | 丹桂街社区 | 17808302136 |
丹桂镇 | 洗马村 | 15757915010 |
丹桂镇 | 文星村 | 15228297401 |
丹桂镇 | 金龙村 | 15181993150 |
丹桂镇 | 普安村 | 13378261448 |
丹桂镇 | 桂阳村 | 18980256329 |
丹桂镇 | 岩湾村 | 17781761387 |
丹桂镇 | 彭营村 | 13980254388 |
丹桂镇 | 仙寺村 | 15182515309 |
丹桂镇 | 香元村 | 13550849593 |
丹桂镇 | 白良村 | 18283039115 |
丹桂镇 | 金华村 | 15681581885 |
丹桂镇 | 现龙村 | 15883033577 |
丹桂镇 | 正丰村 | 13982446359 |
自4月15日起,根据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将原有风险人员排查管控措施变更为: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市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
(1)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蔺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建议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参照上述要求执行7天集中隔离。
(2)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①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蔺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②对有本土疫情发生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入蔺后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③其他情况根据风险研判采取分类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