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承担。采用补贴资金发放到所有人银行账户上的形式进行。
二、如皋市出台“非国标”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报废补贴
2022年5月底,如皋市出台“非国标”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报废回收方案,通过资金补贴引导鼓励相关车主及时淘汰如皋籍“非国标”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
1、如皋籍“非国标”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是指:
车主户籍地在如皋,能提供在我市的车辆购买凭证或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车辆实际归属使用证明,需由村(社区)负责人、经办人、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所在地派出所或交警中队确认并由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
根据方案,本次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承担,采用补贴资金发放到所有人银行账户上的形式进行,补贴将于7月底结束。
2、补贴标准
对主动申请按期报废、基础设备齐全、能正常使用的“非国标”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按照三轮车600元/辆、四轮车1000元/辆的标准予以回购,由镇(区、街道)集中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予以统一处置。由公安部门集中处置后,残值上交市财政。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