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淘汰置换?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淘汰置换一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二是能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淘汰置换优惠?
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补充:嘉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2023年1月1日起,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