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政策:
(一)客运车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严格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包车备案业务。道路客运从业人员视岗位情况,落实一天一次至两周一次核酸检测措施。
1.进站旅客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为异常的一律不得进站;行程卡核实行程轨迹,按防疫政策处理;本地发生疫情时,低风险地区人员出行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出站旅客(高速公路出站口)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异常的,按照防疫政策处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参照管理的)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货运车辆,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提示单(简称《提示单》),防疫检查点采取“询问+承诺”机制,对有《提示单》内地区行程的,落实“点对点”闭环运输管理;对有《提示单》内地区所在县(市、区)行程的,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可现场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经现场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的,在现场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一旦发现抗原或核酸结果阳性,按照相关规定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对无《提示单》内地区所在县(市、区)行程的,直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