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领取后5日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五日晚24时失效)
秦皇岛本轮消费券投放时间:
第一批:7月1日 上午10:00
第二批:7月6日 上午10:00
第三批:7月11日 上午10:00
(领券渠道:“建行生活”APP平台。时间如有调整,以“建行生活”APP发布为准)
消费券使用规定:
1. 消费券不得拆单使用,每笔消费限核销一张消费券(汽车类消费券每辆车只能使用一张),领取的消费券仅限本人到店核销使用。
2. 消费券可在商户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
3. 消费券自领取后5日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五日晚24时失效),过期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并滚入下一批次。
4. 各县区活动企业共享各县区消费券兑付。截止活动结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由政府和银行按出资比例收回。
5. 同一用户规则。消费者使用同一手机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违反同一用户规则将拒绝优惠。
6. 县区专用规则。各县区消费券只限本县区内参与活动企业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