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797-8722826
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乡村、网格、单位举报。
1.近7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大余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1000元。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500元。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