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2年7月1日—7月15日
申报缴纳各税种及基金(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
温馨提醒:
1.一般纳税人需在本月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在本月进行增值税季度申报。
2.企业需在本月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拓展: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注意: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