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药店复工复产的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药店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专门人员在出入口管控,确保对每个入店人员进行口罩佩戴检查和体温测量,并维持好队伍秩序(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测温人员与被测人员间保持合理距离。对未规范佩戴口罩或者体温37.3℃以上的消费者禁止入内,对体温高者做好登记上报,同时劝导其及时去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或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
2.店门口显著位置张贴进店人员测体温、戴口罩的提示。
3.店内每日消毒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店门口显著位置明示“已消毒”和消毒记录。
4.根据规定做好退热、止咳类感冒药品的登记和上报工作,并向消费者做好解释。
5. 药店从业人员需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并每天对自己身体状况进行监测(一天至少测量体温两次),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继续在药店上班,并将情况上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检分诊。
6. 药店所有药品和涉及疫情相关的防控用品(例如口罩、酒精等)要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并做到货帐票一致,不得哄抬价格。
7. 药店驻店药师需在职在岗,并做好用药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