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有所调整,按照人群类别划分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和儿童,以及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孕产妇、儿童,到定点医疗保障机构就诊,详见附件1。
二、发热孕产妇和儿童到定点医疗保障机构就诊,详见附件2。
三、其他类型孕产妇和儿童,除以上机构外,也可到其他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
1.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名单分类表
2.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名单分类表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