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3-09-03 20:54:50未知

淮安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淮安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1.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次数

  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单方缴存人每年提取限额由9600元提高至12000元,双方缴存人每年提取限额由19200元提高至24000元,双方缴存人提取额度分别计算。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1次

  2.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贷款受理时本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30%

  3.开通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符合本市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在偿还已与我中心实现数据直联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委托我中心,依据其上月实际偿还商贷的本息金额,于约定日期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划转至约定的银行卡账户。

  4.本通知规定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与人才安居、新就业缴存人购买本市共有产权房等其他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享受

  5.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受理时贷款政策执行。

本文标签: ,额度  ,住房公积金  ,缴存  ,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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