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馆陶县财政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要求: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
3.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4.年龄要求:18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聘用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已就业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9月6日- 9月12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印象馆陶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9月13日- 9月16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5.现场填写《2022年馆陶县财政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6.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7.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版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2℃以下),现场查看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
8.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9.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10.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
报名材料中1.2.3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4.5.6.7.8.9.10需留下原件,并现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考试(9月19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笔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5.组织面试(9月20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设置面试考试视频监控室。为确保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面试考试全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印象馆陶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八)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限内被录用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四)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进行补考。
(六)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