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NO护照即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简称BNO护照),大部分为原英属殖民地国家人员持有,中国香港有相当部分人持有,中国政府对有中国血统的人持有的BNO护照不与承认。
2、英国国民(海外)最初因为香港前途问题而出现,这个身份专门为凭香港关系而成为英国属土公民的人士而设,以便这类人士能够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后,继续与英国保持某种关系。自1987年7月1日至1997年止,一共有大约340多万名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成功申请登记转换取得英国国民(海外)身份,而所有原先凭香港关系取得的英国属土公民身份则悉数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失效。所有登记程序已经于1997年截止,假如合资格的申请人未能在1997年7月1日前登记成为英国国民(海外),现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合资格的申请人也不能逾期申请。英国国民(海外)身份只要一经登记,就终身有效,并且不会因为持有人取得其他国籍而丧失。不过,这个身份并不能延及持有人的子女及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