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清河县防疫报备规定(2022年8月9日更新)
一、提前报备
凡是7日内有中、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清返清人员要严格执行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酒店报备制度(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出发地、7日内旅居史、到达日期和出行方式、乘坐航班、高铁、火车、大巴、到达站点等准确信息),并配合做好途中个人防护。
特别注意:
1.凡是省外非中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清人员按照第一条规定及时报备,到清后,清河县将提供“三天两检”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请予以支持配合。
2.对不及时报备、隐瞒行程,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1.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入清。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清人员,7天内开展4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根据自愿原则,清河县将免费提供集中监测服务。五天内不聚集,不到商超、饭店和人员密集场所。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低风险区执行。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请居民朋友继续坚持不去中高低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行或出差。
严格落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公共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主动做好每周以家庭为单元常态化核酸筛查,进入社区(村)和公共场所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