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6号)
8月18日我县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以来,得到了全县人民积极支持配合。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9月4日上午9时全面解除县域临时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核酸检测查验管理。市民出行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商超、酒店等公共区域,不得参与公众聚集活动。
三、严格来漳返漳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区来漳返漳人员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商超、农贸市场、酒店、餐饮等场所要定期消杀,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场所码”全覆盖要求,所有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须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
五、主城区城市公交、城乡客运、班线客运优化发车频次,严格限乘,乘客须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县人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少出行、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全县人民要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遵守防疫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办检查,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持续巩固疫情防控保卫战成果。
南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