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直接评定入选的,须经各产业平台、街道重点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创业类人才创办企业近2年内获市场认可备案社会风险投资超500万元,且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或创办企业近2年内经济贡献超200万元;
(2)创新类人才为全职引进,引进后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8万元或高于引进单位职工年平均薪酬10倍以上,且已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满1年;
(3)近2年内“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和“中华门创将”总决赛一等奖获奖选手;
(4)江北新区举荐委员会委员举荐的创业类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