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构筑健康、有序、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经银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生态廊道银桥段及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生态廊道银桥段及周边区域。
二、整治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并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一)禁止违法经营行为:从即日起巡查无证经营的个体、商户,占道经营行为;
(二)禁止强行尾随游客非法兜售商品、虚假广告宣传、价格欺诈、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三)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公共道路、停车场及周边主要路段强行拦车、强制要求停车,所有停车场地必须明码标价;
(四)严禁欺行霸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迫消费以及其它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以上行为在巡查中一经发现或收到投诉,经教育拒不整改的立即向有关单位通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处置措施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经营户自行整改到位,3日时限到后未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本公告第三条第(五)项进行处置。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