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1、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2、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3、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温馨提示:面包车、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检验周期表:
(图源:江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