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健委通报
2022年10月10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10月7日已诊断的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新增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0例。
该病例为省外重点地区返甬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核酸筛查发现。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例,现有确诊病例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
截至2022年10月1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9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
宁波市疫情防控办提醒
市外来甬返甬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可通过“返甬码”在抵甬前24小时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
我市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
在对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甬人员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其他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3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3天3检”(抵甬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实行3天2检(第1天,第3天),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建议省外来返甬人员在抵甬后3天内尽量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