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招聘35名辅警人员(迁安辅警人员招聘信息)

社会热点2022-10-27 07:59:40佚名

迁安市公安局招聘35名辅警人员(迁安辅警人员招聘信息)

  迁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迁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种考试(测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辅警(劳务派遣)35名,其中男性35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4年10月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退役军人、具有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相关专业,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0月8日后出生,不含当天);

  3.学历要求:应当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程序分为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八个环节。

  退役军人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张、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下午5点前到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和就业创业科(一楼112室)或所属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

  四、录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派遣公司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档案管理、代发工资、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事宜。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现有辅警实行层级工资,人均2500左右,根据层级、岗位、职务不同,工资不同。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工资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2.迁安市公安局负责辅警的教育培训、队伍管理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1、凡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2、对招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按照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联系电话

  迁安市公安局 0315-6697307

  迁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315-7620186

  附件:《迁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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