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2〕177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老城政文〔2022〕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邙山街道苏滹沱社区2.3882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1.420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以上3.8088公顷,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2.3882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要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