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急需处理的辖区群众。
二、服务内容:
政策咨询。主要包括相关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分、防控措施的实时政策等;
民生保障。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出行就医、困难救助、接转学生、紧急状况用车等(紧急医疗救助请拨打120急救电话);
诉求帮助。主要包括自身和发现身边存有的老、弱、病、孤、残、孕等各类特殊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需求等(紧急危难求助请拨打110,突发重大事故请拨打119);
问题建议。主要包括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各类需要整改提升的相关问题和建议等。
三、服务时间:
自通告发布时起24小时提供服务,截止时间由湟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告。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群众须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涉及紧急用车情况,由乡镇初步研判后,反馈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研判保障。乘车群众须正确佩戴口罩、后排乘车,全程不得与驾驶员接触,且不得随意更改出行目的地。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指令不一致的,爱心保障车辆可以拒载,并立即向专项组反馈,由专项组核实处理。
3.群众按照需求通过电话求助热线联系所在乡镇或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立即准确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对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联系电话:0971—24328420971—2483286 15352913558特此通告。附件:湟源县各乡镇、部门求助电话表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