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
政府雇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 服从分配,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6. 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茂名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布的报名地点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二)报考人员应对个人递交的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茂名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313室),联系电话:0668-2284151。
五、考试
考前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司法局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2.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政审、公示、递补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三)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递补。本次招聘的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半年,在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茂名市红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期为2年。工资收入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经费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市司法局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茂名市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