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承办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承办主体是政府行政机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承办主体是社团法人。
2、指导法规不同。
社会保险的指导基本是政策文件,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指导基本是会员公约。
3、资金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筹措基金,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则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
4、所起的作用不同。
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起着基础性作用,是社会的稳定器,有“雪中送炭”的作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补充,是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拾遗补缺”补充性作用。
二、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目的性质不同。
商业保险为股东赚钱盈利为目的,体现商业属性;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为职工会员提供医疗保障和生活服务为目的,坚持不营利特点,结余资金将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的方式回馈给会员,讲究“盈亏平衡”体现公益属性。
2、参与覆盖面不同。
商业保险虽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但因参保门槛高,导致覆盖率低,享受保障的人数少;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工会会员,入会门槛低,覆盖率高,有更多的职工会员能享受保障和服务。
3、服务内容不同。
商业保险严格执行投保条款,控制资金支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在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互助金赔付之外还大力开展救助、慰问等互助互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