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名额
全市“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市区的“分配生”比例,按照市一中、市外国语学校、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6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考生所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60分。
初中学校未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在所有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和剩余计划再次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学生、回原籍报考的外地初中毕业生,以及中途转入学生一律不享受本市分配生招生政策(当地人才引进、部队换防等政策明确规定应安置子女入学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