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则:
1.此次餐饮消费券总额300万元,额度用完活动即停止。自活动开始起每周二至周日上午10:00发券,首次发券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上午10:00,每天数量15000张(面值20元、30元、50元各5000张)。
2.消费者使用微信扫描领券二维码后(点击查看),登录领券平台领取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后,在“我的卡券”→“微信券”中看到本人领用券情况,每种券备注有使用规则。
3.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家消费,并使用本人微信支付核销优惠券,享受政府提供优惠权益。消费额满1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消费额满200元可以核销一张30元券;消费额满500元可以核销一张50元券;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4.消费券须自领取之日起5日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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