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7名,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一、招聘岗位
1、云龙分局30名;
2、泉山分局30名;
3、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90名;
4、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14名;
5、市局情报指挥中心3名;
(图源:徐州警方)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体能素质,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体条件参照招聘计划表提出的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按岗位确定(具体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起至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学历验证材料,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wap/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籍学历学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后注册并查询,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后交验。限户籍的职位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需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和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审查过程中须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随意放宽招聘条件。在招考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包括:公共科目包括:男子仰卧撑(女子仰卧起坐)、4×10折返跑、男子1000(女子800)米跑。体能达标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4、笔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点和时事政治;《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照分数由高至低不超过与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5、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6、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政审。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8、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各报考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9、聘用。经政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对符合多个职位条件的报考者本次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具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录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内部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978158、0516-8397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