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位的通告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10月27日起,对我市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注意事项:
1.黄码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得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2.黄码人员需在村(社区)的指导下,完成规范居家健康监测或跟踪健康监测,并到指定地点进行7天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自动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黄码转绿码。
3.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指定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4.黄码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医用外科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指定检测点。检测期间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服从现场管理,主动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5.目前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黄码人员,仍按原有规定,由集中隔离点负责健康管理或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上门采样,管理期满后按规定转绿码。
6.有就医需求的黄码人员,请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将协助安排专车往返指定医院。如发生急性心脑血管等疾病或意外事故,可以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
7.凡未按要求落实核酸采样及相关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