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10月24日0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宜州区疫情防控2号令)

社会热点2022-11-01 09:24:08佚名

宜阳县10月24日0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宜州区疫情防控2号令)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在全县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24日0时起,统一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有序、有限流动。县城区内,每户每天可出行1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性、经营性行业从业人员持工作证出行。进出小区严格查验“两码一证”(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持不串门、不串小区,严禁前往重点管控区域。

  二、暂缓开放服务娱乐场所。县域内早市、夜市、茶楼、酒吧、咖啡厅、棋牌室(麻将馆)、歌厅、舞厅、电影院、儿童游乐室、景区景点、图书馆、城市书房、公园等休闲娱乐场所,洗浴馆、理发店、美容院、室内体育健身等洗浴美容健身场所,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等托管培训场所暂缓开放;农村集市暂缓开市;各类餐饮暂缓开放堂食。

  三、有序开放民生相关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实行限流开放;涉疫场所经疾控中心严格消杀评估后开放;逐步开放快递收发件业务;药店开放但不能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各生产企业、工厂恢复生产;各在建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恢复建设。

  四、逐渐恢复部分车辆运营。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缓恢复运营;私家车等机动车辆可在县域内上路通行,出入小区时需逐人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运送生活、生产物资的车辆及其司乘人员,必须提前报备,持通行证通行,严格落实“双检”(抗原、抗体)及消杀工作。

  五、恢复公共服务场所营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金融、保险以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公共服务场所恢复营业,严格实施预约限流,倡导居民“网上办、掌上办”。

  六、落实行业部门主业主责。县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按教体局统一安排开展教学活动。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按行业监管要求实施封闭管理。

  七、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一)所有开放的经营性服务性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消毒、按时通风等防控措施,查验“两码一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经营者、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二)全县范围内居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出县的,除提前向目的地报备后,必须向现居住地村(社区)、单位申请,报各乡镇、各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行。来(返)宜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社区、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实行“落地即检”,落实分级分类闭环管控措施。

  (三)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如需举办,必须镇(乡)主要领导批准。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参与人员严禁超过30人,且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不要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四)开展全民“口罩行动”。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规范佩戴口罩的要求,设立醒目提示,设置监督人员,确保应戴尽戴。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场所,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不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全县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采样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即采即走。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予以赋码管理;对因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场所)及机关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风险依然存在,防疫不可懈怠。请广大居民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其他未放开事项将视疫情形势逐步恢复,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10月24日

本文标签: ,疫情  ,场所  ,防控  ,指挥部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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