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23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6时起,对涉疫风险区域作以下调整:
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一)新华街
五华村委会北侧附近区域。
(二)新雅街
1.清㘵村横马路以南、后街中二街以北、广州煌子西厨设备有限公司以东、清㘵村后街中心街以西区域。
2.一塑实业有限公司。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二、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华街
1.宝华路12号华美苑。
2.建设北路78号。
3.建设路71号。
4.福宁路24号。
5.站前路36号。
6.富银路1号。
7.凤华路17号。
8.海关西街1号4栋。
9.建设北路67号。
10.马房三街5号。
11.新民路94号。
12.东豪苑小区。
13.朱大塘5队601区域。
14.松园大道12号-5。
15.五华村六社新村东5巷。
16.五华村四社5巷区域、6巷区域、8巷3号区域、16巷3号区域。
17.马房三街7号。
18.马房一街3号。
19.站前路32号。
20.田美村坑唇里侨滨苑菜鸟驿站对面三区7巷8号区域。
21.花城北路小区、凤华花园及附近区域。
22.五华村村委以南、宝华路以北、花城北路以东、五华小学以西区域。
(二)新雅街
1.团结村北区塘口南路东三巷1-3号,东四巷1-3号,东五巷1-3号。
2.清㘵村十三队、广州一塑实业有限公司附近区域(清㘵村横马路以南、后街中二街以北、广州煌子西厨设备有限公司以东、清㘵村后街中心街以西区域,一塑实业有限公司除外)。
3.镜湖大道石塘村一社二巷至四巷、12-14 号。
(三)花城街
三东村禄有庄三巷、四巷、五巷区域。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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