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退役军人招考社区工作者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年龄条件:满18周岁(2004年11月5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条件:按现户籍所在地辖区报名。随军未就业家属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社区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