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发布重要通告
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单位和个人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地区入(返)区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通过扫描“泉港入区登记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地区入(返)区人员未主动报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10日。
三、辖区居民发现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地区有旅居史、经停史的入(返)区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均可向区防控办和所在村(社区)、镇(街道)、网格、单位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举报时间在村(社区)、镇(街道)主动排查到位前的,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其中被举报对象经确认核实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再予以5万元奖励。如同一情形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对其他拒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