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目前县域周边疫情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按照“梯次有序恢复、分级分类管控、分区域分步骤“及”有序开放、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原则,决定自11月3日10时起,以乡镇为单位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除重点乡镇、村、社区外)。
要求:
现阶段倡导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需离县人员,须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倡导非必要不来县,确需来返县人员,抵县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返)县,来(返)县后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0971-7663925
县疾控中心:0971-2722851
县物资保供、求助:0971-7663925
遇有急危重症就医,吊唁殡葬,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生产生活物资保通保畅等特殊需求时,请拨打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