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8日16时起,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龙溪街道:金龙路75号附6号2单元,武陵路209号依云雅筑2栋,红石路2号龙溪景苑B栋4单元,兴隆街39号锦江郦城4栋,新溉大道99号中渝香奈公馆6栋,龙华大道1938号富悦阳光1栋,松牌路80号康居皓月7单元
龙山街道:松石南路38号附28号四单元
龙塔街道:兴盛大道33号上品拾陆小区4栋
两路街道:汉渝路269号3幢1单元
回兴街道:宝桐一路653号兰亭水云涧6栋1单元
木耳镇:空港乐园A2区9栋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