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1月9日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决定于11月9日9时至11月13日24时,在荔湾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倡导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继续参照有关防疫政策执行。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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