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市城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11月11日6时起,逐步分区分级分类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逐步有序解除临时管控。
根据疫情风险差异,分别对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和邵阳经开区采取不同管控措施。各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根据连续无新增病例天数实施不同区域核酸检测策略和管控措施。高、中风险区继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控,其他区域全面按低风险区管理;无高、中风险区的以区为单位顶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逐步有序恢复生活服务。
低风险区居民生活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营业。所有门店(商店)恢复营业前必须进行规范消杀;经营户和从业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营业期间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码、两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餐饮场所暂不开放,机关单位食堂严格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网吧、影剧院、KTV、棋牌室、室内健身馆、美容院、洗浴店、足浴店、夜市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场所暂不开放。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缓开放。线下培训活动暂停举办。严禁举办文艺演出、会展论坛、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禁赶集、广场舞等活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暂不开放。继续坚持宴会不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三、逐步有序解除交通管控。
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区交界和各区交界健康监测点继续保留,一律查验“两码”通行。其他健康监测点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时间。未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发的通行证的车辆,暂不予通行。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发往城区外的客运班线、旅游线路、包车客运等业务暂不开放。
四、逐步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先保持弹性工作制并逐步恢复正常上班。重点行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和重点项目实行“一业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以每个企业、项目作为最小防控单位进行闭环管理,分级分类复工复产。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具备闭环管理条件的可先行恢复线下教学,其他学生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五、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关口。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提倡“非必要不返邵”,确需来(返)邵人员提前3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同时电话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如实提供行程。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入邵。入邵后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两检”(第一天、第三天各检一次),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外出,不得前往公众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社区(村)要跟踪其具体行程和到达时间,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入邵先报、入邵即查、入邵即检、入邵即管”。适当加密高速公路出口所在乡镇、国省道沿线乡镇居民核酸筛查频次,尽早发现并控制传染源。强化寄递和冷链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严防以物传人。
六、持续强化重点场所监管。
加强集中隔离点内部管理,实时风险评估,严防交叉感染。对解除隔离返城人员进行闭环管理,或暂缓返城;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城者,须做好人员返城信息点对点推送,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继续监督实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方舱医院和定点医院要与各区完善对接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闭环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和风险外溢。对入院治疗时间较短、再传播风险较高并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继续予以集中隔离,直至隔离点内“人、物、环境”同采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七、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
各区依次轮流开展“三天一检”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对重点人员“一天一检”。进入宾馆、商超、景区、市场、医院、学校及机关单位等公共场所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制度和首诊负责制;所有药店对购买“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实行“购药登记码”登记;充分发挥好“哨点”作用,确保及早发现、及时管理传染源。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要求做好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妥有序恢复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工作和外来人员的排查管理,履行告知和监督义务,严防外来人员在无监管的状态下造成不可控的社会面传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扛牢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各自分管领域的督导检查。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细则,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弹性上班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自觉当好守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减少聚集出行,严格遵守扫码亮码、戴口罩、勤洗手、两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多消毒、做核酸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并及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个人和身边外来人员异常情况。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措施仍须精准落实。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履行疫情处置职责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1日6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原文链接>>>11月11日关于邵阳市城区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