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11月12日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11 21:15:13佚名

青岛城阳区11月12日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城阳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阳区全部居民(含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等)。

  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在校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按区指挥部要求组织实施,参与本轮核酸检测;休假居家的师生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参与本轮核酸检测。

  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工作人员如居住地不在城阳区且未能参加城阳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务必在居住地所在区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

  本轮核酸检测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6:00-12:00,各采样点可根据具体采样进度适当延时,具体时间段由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自行确定,确保规定采样时间段内居民在本辖区有点可采;下午各愿检尽检点正常启用。

  (二)采样地点

  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就近设置采样点(采样点信息附后),请关注区及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二)请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严格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距离,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七)在样本检测完成后,核酸检测信息由系统自动推送,如山东省健康码中不能查看最新检测结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青岛一码通”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凡是“青岛一码通”显示核酸检测结果的,均表示系统已经上传核酸检测结果至省健康码平台,对于省健康码平台不显示核酸检测记录的,请耐心等待省健康码平台同步。

  (八)居民可通过“青岛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爱山东·青e办”APP等平台获取本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证明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青岛市范围内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凭证。

  (九)落实法律责任,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如有个别居民朋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轮核酸检测,请自行选择在“愿检尽检”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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